可以向开发商、卖房者、建设单位要求修复。也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这个问题的话,首先找装修公司的人,配合查出到底是什么原因,因为不同部位的裂缝,原因也不一样,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装修公司都有修复好的责任,只是看什么原因的话,修好后能管的时间长短了,比如:墙体本身的结构有问题的话,那么即使修好了,以后也还是会开裂的;如果是因为没有做网格布而开裂的话,修起来就比较麻烦了,就需要重新批腻子,挂网格布,刷涂料了,这样的话,管的时间会长了;等等还有其它原因,这样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需要专门的人,现场判断检查了。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邻里之间最重要的是和谐,如果是邻家装修引起的裂缝,可以和邻居沟通一下,邻居家装修时,顺便把你家做一下修补。如果沟通的不好,自己就处理一下吧,很简单的。
碰上不讲道理的人,也不要往心里去,大度的人是最幸福的。
而且,远亲不如近邻,一旦有事,最先帮到自己的一定是邻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楼上装修造成楼下房屋出现裂痕的,由楼上房主承担侵权的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进行房屋的安全鉴定,赔偿损失等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